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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秋季新生入学惠民政策

  1.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凭村或乡镇证明材料,户口原件,经学校批准,可减免两年学费,每年最高可减免学费的50%(跆拳道专业除外)。 

  2.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凭有效证明材料,户口原件,经学校批准,可减免两年学费,每年最高可减免学费的50%(跆拳道专业除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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