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农村、县镇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学生,享受减免7800元学费。
2、按国家政策标准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15%的比例,每年享受2000元助学金(最多二年)。
3、家庭经济困难:建档立卡家庭,低保家庭,特困供养,孤残学生,烈士子女,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,残疾人子女,还可获得助学贷款。
4、品学兼优的学生,每年可获得学校奖学金。